證券從業考試中《證券投資基金法》調整的內容有哪些?《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調整范圍是證券投資基金的發行、交易、管理、托管等活動,目的是保護投資人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證券投資基金和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證券投資基金法》分為 12 章 103 條,包括:總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額的交易,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基金的運作與信息披鼴,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清算,基金份額持有人權利及其行使,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及附則。
(1)總則。
主要內容包括:《證券投資基金法》的立法宗旨、適用范圍;基金投資活動遵循的原則、運作方式;基金的財產和債務與基金當事人的關系;從業人員的資格規定;證券投資基金活動的監管以及同業協會的作用。
(2)基金管理人。
主要內容包括:基金管埋人的設立條件以及核準程序;管理人重大事項的批準程序;從業人員的蔡入規定;基金管理人高 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及審核程序;基金管理人的職責及禁止行為;基金管理人整頓、取消管理資格和終止基金管理人職責的規定。
(3)基金托管人。
主要內容包括:基金托管人設立的條件及核準程序;托管人從業人員的規定;托管人的職責;托管人整頓或者取消資格的規定;托管人職責終止的規定;托管人職責終止后有關事宜的處理程序。
(4)基金的募集。
主要內容包括:募集基金提交的文件;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的內容;基金募集申請的核準程序;基金份額發售及宣傳推介恬動的規定;基金募集日期的規定;基金募集期間資金的管理以及募集期滿后的驗資與基金備案。
(5)基金份額的交易。
主要內容包括:基金份額上市交易的條件;基金份額終止上市交易的情形。
(6)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主要內容包括:開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和登記;基金管理人按時支付贖回款項的例外情形;基金財產中現金或者政府債券的比例;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價格計算;基金份額凈值計價出現錯誤的處理。
(7)基金的運作與信息披露。
主要內容包括:基金財產投資的證券品種、具體方式和投資比例;基金資產不得投資的情形;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基金信息的原則及要求;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內容;出具公開披露基金信息的中介服務機構的義務。
(8)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清算。
主要內容包括:基金運作方式轉換的要求;封閉式基金擴募或者延長合同期限的條件和核準程序;終止基金合同的情形;基金財產的清算及剩余基金財產的分配。
(9)基金份額持有人權利及其行使。
主要內容包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決定的事項;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及公告內容;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方式和表決形式;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的有效性以及審議事項表決通過的規定。
(10)監督管理。
主要內容包括:監督管理機構的職責以及履行職責可采取的措施;證券監管機構工作人員履行調查或者檢查職責的規定。
(11)法律責任。
主要內容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履行各自職責過程中違反本法規定或者基金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責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