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提到,加大綠色領域投資力度。擴大綠色債券發行規模,推動綠色信貸資產、節能減排項目應收賬款等證券化,引導資產管理機構配置綠色資產。發展綠色股票指數、綠色債券指數以及相關投資產品,開展綠色基金、綠色信托等業務。鼓勵資產管理機構開展環境、社會、治理(ESG)信息披露,加強ESG產品研發。培育碳資產管理機構和專業投資者,推動其積極參與碳市場交易。推動資產管理機構開展碳核算,開發碳基金、碳信托、碳指數、碳遠期等碳金融產品,研究氣候投融資產品,將上海打造成為聯接國內國際的綠色金融樞紐,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